根據氣象局資料,麥德姆颱風中心氣壓965百帕,在22日2時的時候,中心位置北緯19.4度,東經125.0度,即在鵝鑾鼻的東南東方約510公里海面上。(圖/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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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班停課標準(颱風假標準)
停班停課的依據
為了防範各種自然災害,政府制定了「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在發生風災、水災、震災、土石流災害及其他天然災害之時,政府的各個權責機關可以依照這個辦法來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個人也可以依照此辦法自行決定停止上班上課。
停班停課作業辦法的適用範圍
政府各級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
政府發布的停班停課
發布的決策者
由各縣市的市長、縣長決定發布,各機關、學校的首長也可以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
發布的標準
發生各種天災時,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標準,權責機關就可以發布停班停課。
一、風力:依照氣象預報,颱風暴風半徑於四小時內可能經過的地區,其平均風力達到七級風或陣風達到十級風。
二、雨量:依照氣象預報或實際觀測,各縣市降雨量達到停班停課雨量參考基準,並且有造成災害的可能。
三、土石流:依照土石流警戒預報或實際觀測,各地區降雨量達到土石流警戒基準值,並且有造成災害的可能。
四、房屋倒塌:各機關、學校的房舍或公教員工居住的房屋受到地震影響而倒塌或有倒塌的可能。
五、影響安全:天然災害造成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造成災害的可能、必須撤離或疏散。
自行決定的停班停課
各種天災發生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可以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並於事後陳報機關、學校首長。
一、為了清理颱風過境所造成的普遍性災害。
二、配偶、直系親屬有重大傷亡或失蹤。
三、本人及配偶、直系親屬所居住之房屋因為受災而倒塌或有倒塌的可能,或是遭受重大損失時,為了處理善後。
四、災情已達停止上班及上課基準,因為通訊中斷而無法聯繫。
五、其他因為地形、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造成災害的可能。
民間企業的停止上班
民間企業停止上班的作業方式,依照勞工委員會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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